站内搜索:
    • 公司:
    • 济南福彩鑫报废汽车回收公司
    • 联系:
    • 王经理
    • 手机:
    • 13021722225
    • 电话:
    • 0531-86666627
    • 地址:
    • 济南市六区联动服务
    • 微信:
本站共被浏览过 2167978 次
用户名:
密    码:

济南福彩鑫报废汽车回收公司

济南报废汽车回收,济南脱审车回收,济南回收僵尸车

济南福鑫彩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是经国家行政管理,济南工商局严格注册的正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的企业,公司长期高价上门回收报废汽车,脱审车,僵尸车。公司本着“以诚合作、以信经营、、致力环保事业”为宗旨,竭诚欢迎有报废汽车的厂商及个人致电致函洽谈回收事宜。公司长期向各企事业单位以高价现金上门回收各种报废汽车。为了节省贵公司的时间与钱,本公司竭诚为各单位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阶段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我国对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 报废汽车

1、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微型货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达到报废期后,不得延长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轻、中、重型货车,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4、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审批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5、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的使用期为9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审批。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3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6、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7、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共1494条信息 分63页 当前第1页 上一页   下一页

被浏览过 2167978 次    版权所有:济南福彩鑫报废汽车回收公司(ID:9339876) 技术支持:颜艳珍

1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