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公司:
    • 济南福彩鑫报废汽车回收公司
    • 联系:
    • 王经理
    • 手机:
    • 13021722225
    • 电话:
    • 0531-86666627
    • 地址:
    • 济南市六区联动服务
    • 微信:
本站共被浏览过 2363267 次
用户名:
密    码:
产品信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济南僵尸车回收,多年经验值得信赖

2024-05-11 09:00:01 925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温馨提示:汽车报废标准及政策

1、行驶公里数达到60万公里

2、未通过年检或没有按时年检的

3、超出国家的排放标准限制

为了你的报废汽车回收站提供一站式服务让你省心→省时→还赚钱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技术国家标准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车辆报废标准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车主如果把车当废品出售的话,对于发动机号及车架号等车辆的标识,有些违法分子会把车辆的这些标志所保留下来,再安装到别的车辆上去,一旦这种组装车发生意外,公安人员是可以同过这些标识直接追踪到原车车主,而原车主肯定会有一些麻烦和不必要的损失!

被浏览过 2363267 次    版权所有:济南福彩鑫报废汽车回收公司(ID:9339876) 技术支持:颜艳珍

14

回到顶部